计生女工

计划生育事务相关办理程序

作者: 来源:工会发布日期:2014-10-09

 
一、办理生育服务证:
()在职已婚女教职工:
第一步: 在职已婚女教职工本人在怀孕的前三个月或后三个月内到校工会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携带有本部门女工委员签字的婚育证明(见附件)以及男方相关部门盖章的婚育证明。
第二步:男方单位对办理好的生育服务证进行盖章 。
第三步: 持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
(二)在职已婚男教职工:
1、女方户口为本市:先携带本部门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经女工委员签字)及女方单位所办理的盖章后的生育服务证到校工会计生办盖章,再持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
2、女方户口为外省(需办理随父入户):先携带女方户籍地开具的女方婚育证明、本人婚育证明(经女工委员签字)及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子女落户证明到校工会计生办办理,再持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
二、办理独生子女申请表:(见附件)
在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以及为子女办理户口的同时向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三张表格后,均须男女双方单位盖章,再经有关政府部门盖章后方可生效,男女双方单位各保留一份生效后的申请表。凭此申请表发放独生子女费、奶费以及托补费。
三、关于办理教职工独生子女费、托补费领取实现的要求
凡我校或新调入我校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费、托补费的教职工,应在6个月以内办理领取手续,超过6个月办理的,只能补发当月的相关补助费。
四、申请办理《随父入户》手续
男方须带:
a)身份证(正反面);
b)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婚姻状况要改成“已婚”或“有配偶”);
c)《结婚证》照片页;
d)男方有单位的开具婚姻、生育状况证明;男方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开男方婚姻、生育状况证明;(见附件)
e)如男方是再婚,第一次婚姻无子女,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f)如是集体户,还要开具单位同意其子女落户证明。
女方须带:
a)身份证(正反面);
b)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婚姻状况要改成“已婚”或“有配偶”);
c)《结婚证》照片页;
d)到户籍所在地街、乡、镇级计生部门开具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e)如女方是再婚,第一次婚姻无子女,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复印件;
f)如是集体户,还要开具单位同意其子女落户证明。
以上材料要看原件,留复印件,要用A4纸复印
和平街计生办电话:84274644
五、关于和平街街道在校学生办理生育服务证须知
(一)街道工作流程
针对已婚的在校女大学生,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的,在妇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街道负责办理《生育服务证》审批手续。
1)办理时间:
街道计生办每月集中两次为在校已婚学生办理《生育服务证》,由各高校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统一前来办理(时间提前预约)。
2)办理《生育服务证》高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 朝阳区驻区高校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b) 《在校学生早孕通知单登记表》;
(c) 《北京市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卡片》;
(二)高校工作流程
1)办理条件:
针对已婚的在校女大学生,夫妻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的,夫妻双方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本市在校已婚女学生申请生育子女的,按《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应当在怀孕前向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同时提出,符合条件的,高校同意后应及时办理《生育服务证》。
规定中“在校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档案在学校保留三年的“村官”。不包括毕业后户口滞留在校超过两年的人员和民办高校的在校学生。
2)《生育服务证》发放及办理程序:
女方高校负责集中到集体户所在街道计生办领取并发放《生育服务证》,男女双方高校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审核并盖章。
同时填写以下材料:
(a)朝阳区驻区高校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一式两份(高校计生办和街道计生办各留存一份);
(b)为怀孕女学生出具《早孕通知单》,同时填写《在校学生早孕通知单登记表》;
(c)要求在校已婚女学生填写的《北京市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卡片》;
(d)填写朝阳区驻高校在校学生办理《生育服务证》通知单(一式两份,高校计生办和学生管理部门各存一份)
3)办理《生育服务证》个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均为在校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的(以下材料A4婚复印由学校留存):
(a)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b)男女双方户口本(正反面复印);
(c)男女双方《结婚证》(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都要复印);
2)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高校集体户,另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非高校集体户口),在校期间生育子女应在本市常住户口地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以下除证明需留存原件,其它材料A4纸复印由街道留存):
(a)男女双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b) 男女双方户口本(正反面复印);
(c) 男女双方《结婚证》(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都要复印);
(d) 在校学生应提供高校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若在校学生原户籍地为外省市的,需同时提供原户籍地村居、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盖有村居和街乡镇计生部门两级章的证明)。
4)《北京市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卡片》填写要求:
女方为在校大学生,男方为外省市户籍(如男方也为在校大学生,并原户籍为外省市考入本市的),建流动人口绿卡,各项按实际情况填写,女方职业(必填项)填:学生,女方单位(必填项)填所在大学名称。
5)在校女学生生育子女出生上报要求:
所在学校计生办负责上报在校学生生育子女出生情况。以电话通知计生办,告知孩子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和平街计生办电话:84274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