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作者: 来源:工会发布日期:2014-10-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的性质
北京化工大学羽毛球协会是在校工会的直接领导下,由校内各单位的羽毛球爱好者自愿申请入会,自我管理的非盈利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
崇尚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团结协作、相互交流、携手并进”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的开展活动;受校工会委托,组织开展普及全校性羽毛球活动,丰富业余生活、增强体质,为学校羽毛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稳定的结交球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的园地。
第二章  协会管理机构
第三条  组织机构
1、设会长一名,由校领导担任。
2、设副会长一名。
3、设秘书处:执行协会会员大会决议,负责协会日常的组织、策划、管理活动及会员入会的申请和批准,组织开展全校性的羽毛球活动,下设五个部:
财务部:负责协会各项经费的收支,活动经费的预算、支付、报告等。设部长1名,助理1名。
竞技部:负责协会会员活动的场地和时间的预定,训练内容的安排,内部交流联系的组织,裁判的指定,结果的记录等。设部长一名,助理二名。
宣传部:负责协会与校内各单位其他协会的沟通联系,与朝阳区羽协、北京市羽协的联系,以及校外其他羽毛球协会、俱乐部的联系,负责协会羽毛球网站的开通管理等。设部长一名,助理二名。
羽毛球队:由协会内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会员组成,设中青年队、老年队,代表协会不定期的组织与其他羽毛球俱乐部的交流活动,适度参加高校系统或朝阳区、北京市的各类羽毛球比赛。设队长一名,助理二名。
培训部:负责会员羽毛球技术的培训,技战术的辅导,根据需要,聘请专业教练进行指导。设部长一名,助理一名。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入会程序
1、是我校的教职员工,不受年龄、性别、球龄、水平限制。
2、热爱羽毛球运动,拥护本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3、填写会员登记表,交纳一寸照片2张,年度会费50元,领取会员证,成为会员。
第五条   会员权利与义务

1、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的权利。
2
、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定,服从协会的管理和领导,配合协会的工作。

3、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获得羽毛球技术辅导和会员相互帮助共同进步才权利。
5、依照规定交纳会费和活动经费。
6、享受购买羽毛球系列用品的优惠。
第四章  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   会费来源
1、校工会下拨经费。
2、会员会费及活动费。
3、资助和捐赠。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经全体会员讨论通过,并报校工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即成为全体会员参加协会活动的行动纲领。
第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北京化工大学教工羽毛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