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登山协会章程

作者: 来源:工会发布日期:2014-10-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的性质:北京化工大学登山协会是在校工会的直接领导下,由校内各单位的登山爱好者自愿申请入会,自我管理的非盈利性的群众体育组织。
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北京化工大学登山协会是以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强身健体,促进交流为目的的群众体育组织。通过该组织为广大登山爱好的教职员工提供一个相互交流,锻炼身体,陶冶情操的平台。
第二章  协会机构
第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本会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协会成员。
    (三)审议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四条  协会领导由4名成员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 名、秘书长1人。协会聘请有关校领导担任协会名誉会长
第五条  职责:执行决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活动及社员入社的申请和批准,组织开展登山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程序
1、凡是我校的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入会。
2、填写会员表,即成为会员。每年应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条  会员权利和义务
1、享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享有自由入会和自由退会的权利。
4、自觉履行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章  资金的管理
第八条  社团经费来源
1、校工会下拨经费。
2、社员交纳的会费。
3、校内外资助的款项。
第九条  协会经费的使用由协会统一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定期向工会汇报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向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  免责条款
第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登山协会
200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