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我校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2016年4月中旬召开。为做好“十二五”总结和“十三五”开局,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与建设建言献策,第五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决定在会前进行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
下列内容可作为提案案由:
1.我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建议和方案;
2.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建议和意见;学校资源利用与调整、校园规划与新校区建设的建议和方案;
3.教学、科研、人事、财务、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后勤服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分配制度改革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4.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
二、提案的格式:
提案要求一事一案,内容要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最好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建议,具有可操作性。提案应由案名、案由(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整改意见及建议三部分构成,要使用统一的提案表格。
三、代表在提出提案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意见。提案须由1名正式代表作为提案人,5名以上(含5名)正式代表附议,共同签字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四、提案进行立案的原则:
符合下列原则的,予以立案:
1.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3.符合学校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五、为便于民主管理与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整理分类,请各位代表于2016年4月11日前将提案(书面一份)送交校工会,将内容与书面提案一致的电子版提交至以下邮箱gonghui@mail.buct.edu.cn。
联系人:1、杨 儒 电话:64436736
2、翟 敬 电话:64438715
附件:北京化工大学第五届教代会第十一次会议提案表
北京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
北京化工大学第五届教代会第十一次会议
提 案 表
编号:
提案人 | | 附议人 | | |
提 案 内 容 | 案名 | | ||
案由 | | |||
整 改 意 见 或 建 议 | |
1、审核意见 (1)立案 (2)退回重提 (3)作为意见或建议,转 直接答复提案人。 民主管理与提案工作委员会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 2、主管领导批示 经研究确定本提案由 负责办理,在1个月内进行调研和论证并提出办理方案(包括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办理方案反馈给校工会。 校有关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3、办理情况及结果(可附页) 办理部门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 4、办理结果意见反馈 提案人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一事一案,一表只填写一个提案。
2、如提案内容部分位置不够,请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