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我校2018年度学校“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和“困难补助”申请工作正式启动。为了更好地帮助教职工,扩大“爱心基金”惠及面,学校爱心基金管理组对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将申请范围由一次性自付部分超过10000元(含)降低至5000元(含)。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补助标准调整方案》以及《北京化工大学困难补助发放办法》,凡是符合资助条件的教职工都可申请《爱心互助基金》或《困难补助》,申请表参见附件1和表附件2。请申请人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分工会(提供2017年12月1日-2018年11月30日自费医药单据),分工会汇总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统计表以及相关材料,在2018年12月7日前提交到校工会。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