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及评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 来源:工会发布日期:2019-11-28

各分工会:

2019年,校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工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双一流”建设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凝聚全体教职工的智慧与力量,构建和谐校园。

本年度中,各分工会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为推动我校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做出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各分工会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结合总结开展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9年度分工会工作总结

12019年,我校各分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开展民主政治建设工程、教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和谐校园建设工程、工会教代会自身建设工程等,为全面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出贡献。各分工会要围绕以上各方面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总结中要突出分工会工作的特点。请将分工会工作总结于2019年于12月6日前发送至gonghui@mail.buct.edu.cn。

2各分工会要对2019年的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对2020年的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预算,请各分工会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mail.buct.edu.cn。

二、认真做好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

1评选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会会员(含非编)都可参与评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参选工会会员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2)参选工会会员在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

(3参选工会会员在本职工作和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得到教职工的支持与拥护;

(4)一年内受到过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和党内各类处分的人员不得参选。

2评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真正达到表彰先进的目的。各分工会要按照群众提名、小组讨论、分工会审核等程序,认真填写2019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附件1),并于2019年12月6日前上报校工会。经校工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按照会员人数3%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化学工程学院分工会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7

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5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4

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3

化学学院分工会

4

数理学院分工会

3

文法学院分工会

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3

国际教育学院分工会

1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1

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

1

图书馆分工会

   2

机关分工会

14

产业分工会

4

后勤分工会

11

 

 

附件:12019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

22019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表

                                 

                             北京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