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及评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 来源:工会发布日期:2019-11-28

各分工会:

2019年,校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工会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双一流”建设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凝聚全体教职工的智慧与力量,构建和谐校园。

本年度中,各分工会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为推动我校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做出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各分工会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结合总结开展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9年度分工会工作总结

1.2019年,我校各分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开展民主政治建设工程、教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和谐校园建设工程、工会教代会自身建设工程等,为全面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出贡献。各分工会要围绕以上各方面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总结中要突出分工会工作的特点。请将分工会工作总结于2019年于12月6日前发送至gonghui@mail.buct.edu.cn。

2.各分工会要对2019年的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对2020年的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预算,请各分工会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mail.buct.edu.cn。

二、认真做好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

1.评选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会会员(含非编)都可参与评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参选工会会员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2)参选工会会员在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

(3)参选工会会员在本职工作和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得到教职工的支持与拥护;

(4)一年内受到过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和党内各类处分的人员不得参选。

2.评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真正达到表彰先进的目的。各分工会要按照群众提名、小组讨论、分工会审核等程序,认真填写2019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附件1),并于2019年12月6日前上报校工会。经校工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按照会员人数3%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化学工程学院分工会

  6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7名

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5名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4名

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3名

化学学院分工会

4名

数理学院分工会

3名

文法学院分工会

6名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3名

国际教育学院分工会

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1名

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

1名

图书馆分工会

   2名

机关分工会

14名

产业分工会

4名

后勤分工会

11名

 

 

附件:1.2019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

2.2019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表

                                 

                             北京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