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9年,校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工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和“双一流”建设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凝聚全体教职工的智慧与力量,构建和谐校园。
本年度中,各分工会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为推动我校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做出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各分工会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结合总结开展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9年度分工会工作总结
1.2019年,我校各分工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开展民主政治建设工程、教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和谐校园建设工程、工会教代会自身建设工程等,为全面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出贡献。各分工会要围绕以上各方面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总结中要突出分工会工作的特点。请将分工会工作总结于2019年于12月6日前发送至gonghui@mail.buct.edu.cn。
2.各分工会要对2019年的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对2020年的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预算,请各分工会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表(附件2)于2019年12月20日前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mail.buct.edu.cn。
二、认真做好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
1.评选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工会会员(含非编)都可参与评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参选工会会员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并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2)参选工会会员在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
(3)参选工会会员在本职工作和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得到教职工的支持与拥护;
(4)一年内受到过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和党内各类处分的人员不得参选。
2.评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真正达到表彰先进的目的。各分工会要按照群众提名、小组讨论、分工会审核等程序,认真填写2019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附件1),并于2019年12月6日前上报校工会。经校工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原则上按照会员人数3%的比例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化学工程学院分工会 | 6名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 7名 |
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 5名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 4名 |
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 3名 |
化学学院分工会 | 4名 |
数理学院分工会 | 3名 |
文法学院分工会 | 6名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 3名 |
国际教育学院分工会 | 1名 |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 1名 |
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 | 1名 |
图书馆分工会 | 2名 |
机关分工会 | 14名 |
产业分工会 | 4名 |
后勤分工会 | 11名 |
附件:1.2019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表
2.2019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表
北京化工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