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我校2017年度学校“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和“困难补助”申请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基金补助标准调整方案》以及《北京化工大学困难补助发放办法》,凡是符合资助条件的教职工都可申请《爱心互助基金》或《困难补助》,申请表参见附件1和表附件2。请申请人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分工会(提供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自费医药单据),分工会汇总审核后,将申报人员统计表以及相关材料,在2017年12月11日前提交到校工会。
校工会